工程施工是工程施工过程的用工,比如多少个人干了多少天活,这是一个算的清的数字(可以计算出一笔钱来),这是收钱的一个依据。
工程结算是在工程费上进行核算结算(结账之意),可以算出一个精确的款项出来,这是付钱的一个依据。
假如工程施工方还没有做够“功夫”,同时工程付款方也已经付足了钱,那么施工方还欠“工”,那么可以通过工程施工(比如小修小补,增加工时)来冲抵工程结算(多出款项)。
工程收入和成本如何确定
1. 我国会计制度的规定,施工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计算。
2. 采用了形象进度法,即工程项目部每月末向企业工程管理部门按照施工形象进度估算本月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工程管理部门经过审核后提供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以确认工程结算收入。
1. 工程项目部会出于各种目的故意多报或少报工作量:与业主结账时,为了多收工程款,则多报工作量;向施工企业管理部门上报时,想方设法少报工作量,以达到延迟交纳管理费和税金的目的。
2. 由于工程款的收取滞后于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产生了会计上计提了营业税及其附加,对税金入库却没有资金来源,只能靠施企业来垫付税金的结果,加重了工程项目部和企业的税负。笔者认为,可从改进施工企业工程结算账务处理方法上入手,做到既合理又合法地为企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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