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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内容是什么?职工有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3-05-29 14:39:37   来源:法制法律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一、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情况。

三、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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